作者: Joseph Holden(ANASDA Senior Strategist)
以下為中文重點摘要,英文全文請見 https://www.anasda.de/monthly-reports
NASA 端出月球「永久地址」路線圖 + 台灣被點名進月球半導體 + UN 太空資源原則進入條文審查
核心主題:DEFINE OUR FUTURE — Moon Base 三階段、產業整併、資源原則

ANASDA 第 0016 期月報(2026 年 4–5 月)以「定義未來」為主軸,鎖定三條主軸:(一)NASA 正式公布 Moon Base 三階段路線圖——目標不是「訪問」,而是永久地址:Phase 1(現在–2029)用 25 次任務、21 次登陸、4 噸酬載做偵察與技術驗證;Phase 2(2029–2032)進駐 60 噸貨物、日本 JAXA + Toyota 加壓月球車、太陽能與初階核能上場;Phase 3(2032 起)每年 38 噸貨、全反應器供電、ISRU 從氧到 3D 列印月壤建材、加上無人貨物返程;(二)產業端進入 AI + 軌道電網 + 月球公司整併期——Voyager Technologies 收購 Astrobotic、Intuitive Machines 收購英國 Goonhilly 深空地面站、Isar Aerospace 募 2.7 億歐元、Impulse Space 募 5 億美元、StarCatcher 6,500 萬美元打造太空雷射電網、ICEYE 4.5 億歐元 Series F,並且 台灣被「點名」進 NASA 月球基地半導體供應鏈;(三)法律面 Space Law Review 進入 Pt 2——逐條分析 COPUOS SRWG 2026 年 4 月版《太空資源活動初步建議原則》(Principles 1–10 加 X),包括資源歸類、非國家佔有、和平用途、安全區、Due Regard、Benefit-Sharing、登記機制——距離 2027 OST 70 週年 + UNISPACE IV 只剩一年時間窗口。
主軸一:NASA Moon Base 三階段藍圖——不是訪問,是永久地址
NASA 首度公開整體 Moon Base 計畫,鎖定月球南極。整體架構仿 ISS 時代的教訓——所有系統都要先測試、驗證、再讓生命依賴之——分成三個階段,也直接反映 Trump 政府「商業夥伴 + 快速時程 + 與中國正面競爭」的戰略走向。
Phase 1(現在–2029:偵察、測試、鋪路):25 次任務、其中 21 次登陸、送 4 噸酬載上月面,逐項驗證關鍵技術。Blue Origin Blue Moon Mark 1「Endurance」走 CLPS 路線,展示精準著陸、低溫推進、自主 GNC;Astrobotic Griffin 1 送出至今最大的商業月面酬載,含 Astrolab FLIP rover(自帶 10 個酬載);Intuitive Machines IM-3 前往 Reiner Gamma 送 Lunar Vertex 研究月球磁異常。最新穎的是 MoonFall drones——4 台建立在 NASA Ingenuity 火星直升機基礎上的自主飛行器,去 rover 不能到的地方(陡坡、永久陰影區、可能含水冰的坑洞),每台在一個月晝(約 14 個地球日)內獨立完成多次噴氣飛行 + 高解析影像。載具端從第一階段就要求「移動性」:無人 LTV 至少運作 1 年、行走 800 公里,有人版更遠。熱與電源是重點:輻射同位素加熱器(RHUs)以放射性材料衰變熱維持電子、電池、機械在安全溫度——這是後面所有階段的先決條件。VIPER(2027 底由 Blue Origin 交付)帶 1 公尺鑽頭進永久陰影坑分析水冰,數據直接決定 Moon Base 選址與資源策略。
Phase 2(2029–2032:早期居住):24 次登陸送 60 噸貨物用低、中、重型貨運登陸器分工。最指標性的新資產是 JAXA × Toyota 加壓月球車——支援 2 名太空人在無太空服環境內活動最多 30 天、預期壽命 10 年,讓探勘範圍徹底跳脫著陸點附近。電力進入分水嶺:發電 >10 kW、蓄電 360 kWh 才能撐過月夜;太陽能陣列 + 電池儲能 + 分配系統與 輻射同位素熱電機(RTG)首階段核能展示同步上線,為 Phase 3 的完整核裂變供電鋪路。通訊:地面對軌道基地台 + 地面節點(每節點覆蓋約 10 公里,功能類似地面 4G/5G 基地台),把南極整片區域串成韌性網路。
Phase 3(2032+:持續存在):這時 Moon Base 才真的稱得上「基地」。每年 38 噸貨物支撐棲息、供電、科學前哨、後勤,前提是低成本可重複重型發射能力已就位。棲息模組加上氣閘與模組聚合節點形成連通住區;全功率核裂變表面供電上線。ISRU 從展示進入實作——月壤萃取氧、水、氫,並用燒結、疊拱、3D 列印把月壤轉為耐用建材;無人貨物返程功能上線,把樣品、硬體、研究酬載送回地球——一條真正的地–月雙向物流鏈完成。
Moon Base 的意涵不僅是工程計畫,是一項戰略主張:美國要主導人類第一個地球以外的永久聚落,而且要靠商業架構(CLPS、商業登陸器、JAXA 等國際夥伴)撐起來。這條路線的優點是速度、創新、成本效率;風險是商業合作夥伴仍在驗證系統、月球環境會毫不留情地放大任何失誤。
主軸二:產業整併期——Voyager 收購 Astrobotic、Intuitive Machines 拿下 Goonhilly、AI + 太空電網 + 台灣被點名
月球端:Astrolab FLIP rover(2026 登月)現已確認搭載 NASA 酬載,並負責氦-3 探勘——把「科學任務 + 商業資源」同時做進一次任務。NASA Moon Base 半導體供應鏈直接點名台灣——「Taiwan has reportedly received the call」——這在報告全文中被特別點出,象徵台灣戰略地位從地表晶片延伸到月面。加拿大太空署撥 100 萬美元研究月球供電與採礦;有研究提議在永久陰影坑放置雷射作為 月球 GPS 導航基礎設施。中國公布 AI 月球機器人準備 2029 任務;iSpace × University of Leicester 簽 Raman 光譜儀月面搭載協議。Voyager Technologies 宣布收購 Astrobotic——美國商業月球產業一次重要的整併,資本集中到少數業者。Intuitive Machines 拿下兩個月球偵察合約,並收購英國 Goonhilly Earth Station——把一座具深空追蹤資歷的地面站直接納入商業體系。
Launch 與軌道基建:Isar Aerospace(德)募 2.7 億歐元推進歐洲主權發射能力;Exploration Company 完成 Nyx 太空艙投放測試、宣布開發可重複使用重型火箭——若實現將大幅拓寬歐洲獨立進入太空的能量。Venturi Space 承諾在法國投資 2.5 億歐元、2030 年前創造 200 個職位。Blue Origin 計畫年底前 New Glenn 重返飛行——若成功將重新校準與 SpaceX 的重型發射市場競爭。Firefly Aerospace 擴充中德州營運,從研發階段公司走向量產。Impulse Space 募 5 億美元專攻軌道間物流「最後一哩」——是在軌服務段迄今最大單筆募資之一。
Orbit 與 AI:StarCatcher 募 6,500 萬美元開發「太空電網」——用雷射無線傳輸把電從一顆衛星送到另一顆,甚至送到月面資產——一次瞄準在軌基建最根本的限制(供電);與前面「雷射月面導航」概念呼應,意味 定向能技術在太空的應用線正在展開。ICEYE(芬蘭 SAR)募 4.5 億歐元 Series F,繼續擴大合成孔徑雷達衛星星座。Samsung Foundry 空間半導體技術與台灣供應鏈連動——月球基地晶片需求把台灣半導體專業直接接上太空計畫。
國際夥伴:泰國表態希望透過 Artemis 合作進入月球任務——東南亞加入 Accords 生態的趨勢加速。Exploration Company 尋 UAE 投資者 2 億美元融資,延續 Gulf 國家對歐洲新太空業的資本興趣。歐洲–中國 SMILE 太空天氣衛星由 Vega-C 發射成功——即使歐洲與中國在監管、商業關係上仍複雜,科學合作仍持續。整體圖像:產業已跨過先驅期,資本規模化、供應鏈國際化、AI 進入實戰、月球吸引跨行業、跨國家的投入;治理與規則框架能不能跟上,才是下一階段真正的挑戰。
主軸三:UN 太空資源原則 Pt 2——Principles 1–10 加 X 逐條進場審查
第 0015 期 Pt 1 整理了 COPUOS SRWG 與國家立法版圖;本期 Pt 2 進入 2026 年 4 月版《太空資源活動初步建議原則草案》的逐條審查。SRWG 2021 授權、2022 年 5 年工作計畫、2023 資訊蒐集、2024 評估必要性、2025 首份原則草案送 COPUOS 辯論、2026 收到更多會員國與觀察員意見形成新版——距離 2027 交付終版剩最後一年。
Preamble & 性質:草案再次重申 OST 核心原則,把太空資源活動定位為「province of all humankind(人類共同領域)」——與 res communis 概念對接;並提醒各國把整體國際太空法適用到資源活動;Option 2 直接引用 OST 第六條(各國需授權與持續監督民間活動)。原則本身非拘束,是引導各國落實既有國際法的工具,形式類似 LTS Guidelines——但 Sandler 提醒:LTS 也證明「自願性方式」的極限,非拘束會讓各國選擇性適用,反而深化法律分歧。
Principle 1–2(適用範圍與所有權):Principle 1 明訂原則「補充而非取代既有國際法」;Principle 2 處理最敏感的問題——OST Article II 禁止國家佔有。Lyall & Larsen 指出賦予公民資源所有權「就是國家佔有」;美國陣營援 Article I「自由使用」反駁;Jakhu & Freeland 反擊「無論用多少都不能構成佔有權主張」。Principle 2(A)(a) 折衷允許各類主體(國家、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法人、自然人)採掘與使用;並專條規範商業採掘須「不違反 OST + 遵循人類福祉、登記機制、benefit-sharing 三大原則」。
Principle 3(和平用途):現版寫 exclusively for peaceful purposes——這一個副詞很關鍵。OST Article IV Paragraph 2 用同樣措辭,Schrogl & Neumann 解釋為「連非攻擊性軍事用途都不允許」;Freeland 提醒「peaceful ≠ non-military,而是 non-aggressive」。套到資源活動就是:不能用月面資源提供軍事作戰的燃料、能源、原料,也不能把 safety zone / exclusion zone 拿來做軍事用途。
Principle 4–5(安全、永續、Due Regard):以 OST Article IX 的「Due Regard、避免有害干擾、諮詢」為基礎;Principle 4 呼應 1968 Rescue Agreement 要求對遇險者提供協助;Option 2 加碼「為安全或協調所採取的措施必須是臨時、比例、透明的,且不得構成或作為佔有的證據」——這條直接針對過去對 Artemis Accords Section 11 safety zone 的爭議。Principle 5 三個選項分別強調:Option 1 環境保護 + 公平使用 + Due Regard + 國際合作的一致性;Option 2 用 LTS Guidelines 對接資源活動;Option 3 對未來世代 Due Regard——這條若通過,將把「合理採掘量」寫進國際治理,防止 first-mover 一次採光。
Principle 6–7(科學與 Benefit-Sharing):Principle 6 保護科學研究自由,要求釋出科學資料——與 Artemis Accords Section 8「公開分享科學資料」對齊;但 Accords Section 8(3) 保留「除非以簽署國名義」,把私部門切出去——這與 Principle 7 要求商業資源活動「定期審視 benefit-sharing」有潛在衝突。Lyall & Larsen 提醒:Moon Agreement 的「common heritage of humankind(CHM)」概念根源於 1960–70 年代新國際經濟秩序(NIEO)運動,要對開發中國家「特別考量」;但 Moon Agreement 整體被壓倒性拒絕、Trump 政府否定太空為 global commons,這使得 benefit-sharing 在政治上更難落地。
Principle X(Benefit-Sharing 具體選項):草案 Principle X 對「開發中國家特別考量」給出六種可執行 benefit-sharing 選項:(a)科學資訊、原始與處理後資料、metadata、研究成果、技術知識、樣品共享;(b)為開發中國家與新興太空國提供能力建構與培訓;(c)科學技術研究合作與國際夥伴關係;(d)商業活動財務貢獻(若可行);(e)為此原則設立的國際或多邊財務機制貢獻;(f)其他促進包容和平使用外太空的實際安排。美方在 2026 LSC 對「developing countries 用語模糊」提出保留——這條談判會延續到 2027。
Principle 9–10(諮詢與登記):Principle 9 建構與 ATLAC對接的諮詢機制、以 Due Regard 為基礎、防止有害干擾;Principle 10 要求資源活動同步登記於國內與 UN 秘書長——援 Registration Convention 精神。此條若落實會顯著提升透明度,但也要考量 UNOOSA 資源有限、能否即時處理登記的實務問題。結論:分歧仍在 benefit-sharing 形式、商業採掘限制、透明度層級;本期作者強調 Principles 已具備「調適性、演進性」的架構潛力,2027 前的 SRWG 定稿與 GA 決議將是最後一輪政治攻防。
給台灣讀者的三個追蹤訊號
- 「Taiwan received the call」——月球基地半導體供應鏈直接點名台灣:這是 Moon Base Phase 1–2 電力、通訊、輻射硬化運算全面上場的必然結果。台灣半導體業(尤其輻射硬化製程、SiC 電源、光通訊、封測)應該把「NASA 月面電子生態」當成 3–5 年策略市場來規劃,與 Samsung Foundry 空間製程競爭;同時盤點與 Blue Origin、Astrobotic(現屬 Voyager)、Intuitive Machines、iSpace 的直接對接窗口。
- 產業整併 + 資本規模化的下游效應:Voyager 收 Astrobotic、Intuitive Machines 收 Goonhilly、Isar €270M、Impulse $500M、StarCatcher $65M(太空電網)、ICEYE €450M——太空供應鏈正在快速集中到「有現金 + 有股價 + 有故事」的少數業者手上。台廠若想切入 tier-2,最實際的做法是鎖定:(a) 太空電網相關光學元件、(b) SAR 前端射頻、(c) 商業月球載具的精密機構與感測——不要試圖同時打全戰場。
- 2027 前的資源原則定稿是最後政策影響窗口:Principle X(benefit-sharing)、Principle 5 Option 3(未來世代 Due Regard)、Principle 10(登記機制)都還在多國角力,任何一條寫進終版都會直接影響台灣未來太空資源出口與商業月球活動的合規負擔。TASA + 經濟部 + 外交部應該至少派員參與 UNOOSA 問卷回饋與 COPUOS LSC 的非正式諮詢,不要等 2028 才發現規則已被別人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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